问题 | 不可以作为遗产的财产是什么 |
释义 |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不可作为遗产的财产还有以下的几种特殊情形: 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 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人是否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承编中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以理解为,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而此时,财产已经发生转移,只不过是在分割前由继承人共同共有。 继承人是不可以随时作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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