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那么就要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按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单位要继续履行;劳动者没有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适当的赔偿金。 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没有补偿金。劳动者在自动离职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当推定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辞职付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自愿辞职不需要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这些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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