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只做了三天应该要工资吗
释义
    法律分析:工作了三天不做了会有工资的,只要劳动者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其工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上班3天,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工资。
    1、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旷工3天自动离职也有工资,旷工和自动离职不影响职工要求工资报酬,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可以扣去旷工天数。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3: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