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何区别 |
释义 | 1、两者处于不同的阶段;成立在先,生效在后。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就谈不上合同生效的问题,但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 2.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不同。合同的成立的制度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的合意,它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的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的干预。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不同。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一、租房合同双方签字了是不是合同就会生效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合法自愿订立的合同,则双方签字后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而书面订立的合同自双方签订或者盖章后即成立。 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约定了生效时间的,则签字后不一定生效,约定的生效时间到了,合同才有效。 二、签了合同,没给钱,合同生效吗 签了合同没给钱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 因此,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付款时合同才生效的条件,那么按照一般情况,合同在签订之时已经生效了。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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