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团伙怎么处理 |
释义 |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恶劣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别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作案的,按情节区分主犯和从犯,分别处罚。从犯,会被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团伙砸车两万判几年 涉嫌寻衅滋事罪。该罪是按照犯罪情节和造成的损失后果确定量刑标准的。其中多人共同犯罪的,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和从犯在判刑上是有区别的,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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