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有哪一些 |
释义 | 开空头支票属于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较大者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并罚款二至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五至五十万元。涉嫌开具虚假支票,可能涉及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数额较大,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金: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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