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评定办法》,六级伤残是指因工致残,丧失了全身或重要器官的一半及以上功能,包括两个下肢中任何一个的丧失和下肢截肢,以及听、视较差或失明、聋等六种情况。对于六级伤残的工人和农民,依法应当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于补偿其劳动能力和生活上的损失。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的标准如下:1. 全残:一次性赔偿金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个月,即目前为452400元。2. 半残:一次性赔偿金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0个月,即目前为226200元。3. 五回:一次性赔偿金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24个月,即目前为181000元。4. 六级:一次性赔偿金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8个月,即目前为135900元。需要注意的是,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的标准根据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定,随时可能会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