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为:主刑是针对主观人身;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刑具有主观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