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提取会通知公司,不需要单位审核。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单位不愿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管理部门会先与单位进行协调,若协调不成的,管理部可以在经由部门主任批准的前提下,直接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再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只需要将相关的资料直接提交给管理部,其余流程与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同。 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管理部门会先与单位进行协调,若协调不成的,管理部可以在经由部门主任批准的前提下,直接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再书面通知单位。 职工个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只需要将相关的资料直接提交给管理部,其余流程与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