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出让金该谁付 |
释义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一、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 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另外,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的行为无效。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二、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经政府批准转让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由转让关系中的受让方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实质上是使转让的那幅土地在性质上发生根本变化,由划拨地变为出让地,实现土地使用权从无偿到有偿的转化。根据”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这表明政府对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出让金给予相当的优惠,标定地价减收的部分及实际转让成交价与标定地价的差额均由转让方获取。在实践上,转让方通常能获取成交价额的2/3,而政府收取的出让金只为成交价额的1/3。如此作法,有利于通过利益机制充分调动划拨用地者的积极性,引导其转让土地使用权,从而促进土地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的改革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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