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锡公积金能还异地房贷。 无锡公积金能使用委托还贷的方式偿还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偿还异地(房屋所在地须为产权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下同)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可按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同一笔贷款职工再次申请办理还贷提取的,须在上次提取还贷满一年后。 公积金提取要件: 1、本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本人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原件(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至办理该项业务上月的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房屋所在地为户籍地的,提供户口簿原件;房屋所在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原件(截至提取时点前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 5、购房地为产权人配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还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