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证如果出现丢失或者损毁严重的情况,可以到公安局拿出自己的证明,还有居委会的证明,还要单位的证明去街道进行补办的,这个是计划生育委员会来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