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签合同的入职日期写什么时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补签合同的入职日期写什么时候 补签劳动合同补签日期是补签当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补签劳动合同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由《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只是补签劳动合同并不能成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不能产生抵销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效果。 用人单位应摒弃一个错误认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工资报酬等标准也可以由用人单位随意发放。劳动者证明其在用人单位工作并不难,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补签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给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为合法。 (一)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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