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籍在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深圳外地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 深圳买房的条件主要是: 1、非本市户籍: ①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③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④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高层次人才: ①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外地人在燕郊买房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燕郊买房条件: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于在燕郊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燕郊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燕郊的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燕郊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燕郊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燕郊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燕郊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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