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宅基地确权错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2、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3、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