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鉴定程序中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负责各类案件的损伤程度鉴定。初次鉴定可补充或重新鉴定。鉴定流程包括案情了解、活体检查、病历查阅、制作鉴定书等。被鉴定人需亲自到场接受检查,办案民警陪同。初次检验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影像学资料等。即时鉴定需按时完成,复杂案件需会诊后及时完成。鉴定结论通过办案单位告知当事人。 法律分析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2、检验鉴定业务流程:了解案情活体检查、拍照查阅病历鉴定(案件疑难需会诊提交专家讨论)制作和发放鉴定书。 3、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 4、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 5、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 6、鉴定文书 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 拓展延伸 民事鉴定程序中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民事鉴定程序中对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轻微伤是指身体的损伤程度较轻微,不会对人体机能造成持久性或重大影响的伤害。其次,鉴定标准还会考虑伤情的具体表现,如伤口的大小、深度、位置等。同时,医学鉴定人员还会结合被害人的病历、医学证明等资料进行综合评估。此外,影响因素也包括受伤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治疗情况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确定轻微伤的鉴定结果。这些标准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对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经过对委托单位办理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的流程和要求的了解,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负责统一进行损伤程度的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初次鉴定。如果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的申请。除了提供相关病历和医学资料外,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场接受检查,办案民警也必须陪同。对于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案件,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结论将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主要考虑伤情的程度、具体表现和受伤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这些标准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对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