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如果执行期满,就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基层组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