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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期徒刑怎么计算刑期
释义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在看守所的时间算不算在判刑后的时间里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
    二、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到六个月以下,且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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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