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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是哪些?
    商标专用权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公开换保护是其得以运行的基础原理。其范围的确定,关乎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边界的划定,对专利制度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呢?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内容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我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还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适应于工业应用的产品为前提,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色彩、图案、形状的结合,并且这种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应富有美感。因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的标准有很大的主观性。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本身并不能完全反映产品本身,人的视觉反映与产品的客观表现是存在差异的,尤其是彩色照片的还原效果也不能尽善尽美,何况形状是由点、线、面组成的整体,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效果,色彩更是如此。因此人们对以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外观设计的认定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扩及到相似的外观设计。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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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