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股权转让合同书;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原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出让方、受让方身份证件及股权变动公司的营业执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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