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规定 |
释义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及权利保障。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立案,当事人可复议或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无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应迅速审查,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时应立案;无犯罪事实或事实轻微时不立案,并通知控告人,如不服可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立案。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规定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规定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平审判而制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合法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必要性、适度性的原则,采取合法手段获取证据,并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以避免不当证据对案件审判结果的影响。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公安机关是否需要立案。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平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