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过世后,房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界定? |
释义 | 配偶去世后,房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半房产。如无遗嘱、遗赠协议或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如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配偶去世后,可以继承一半的房产。如果配偶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或遗赠抚养协议,则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第1、2款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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