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侦案子到哪里办理取保 |
释义 |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向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解除取保候审是否没事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在法定期限内侦查机关无法找到充足的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参加了犯罪,只能暂时解除取保候审。但是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还是会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此,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没事,只有案件已经终结才说明犯罪嫌疑洗清。 二、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是在哪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传唤嫌疑人后,嫌疑人不能及时到案的,要向检察机关说明原因,如果理由不正当的,检察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三、哺乳期可以取保吗 哺乳期是可以取保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根据上述规定,哺乳期的妇女,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向相应的办案机关申请,如果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可以向侦查机关提交,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案件在审判阶段的,向人民法院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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