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时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是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的,则遗嘱无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法定继承适用是什么法定继承的情况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不留遗嘱的法律活动,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的情况是: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合法遗嘱; 2、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效; 3、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 二、继承方式有哪些?继承的具体方式? 继承方式具体有: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2、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 3、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孩子可以继承本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两种。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或办理。没有遗嘱、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继承本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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