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怎样处理 |
释义 | 分情况处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因为自然人已经被认定为死亡了,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解除。 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重新出现,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宣告的判决后,婚姻关系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仍与原配偶为夫妻关系,不必进行结婚登记; 2、如果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与当事人恢复婚姻关系的,则不能自行恢复夫妻关系; 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已经再婚,即使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新配偶已经死亡的,也不得因为撤销死亡宣告而自动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 一、撤销死亡宣告后怎么解决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 法律规定,父母送养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同意。但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在法律上与子女的亲权关系已经消灭,已不存在经其同意的问题。 因此,《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当然,如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也是允许的。 二、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有多久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设立宣告死亡制度。宣告自然人死亡须具备的条件是: 1、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从事件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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