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政局收据可以作为发票。但是发票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不可以用于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 财政部监制的收据可以入账这种就是事业单位的发票,可以入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财政局收据可以作为发票,但收据不等同于发票。发票是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凭证;收据是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不可以当做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收据不能报销。只有正规的发票才能报销,因为正规的发票具有正规的合法性。 只要是省财政厅监制的“收款收据”就可以报销:财政厅关于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票据管理的补充规定中明确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除经国家财政部批准的省财政厅验证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据外,必须按下列规定使用,不得互混(代)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