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故意不还房贷 -银行贷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未还款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偿还,如果一方的不还款导致另一方也无法偿还贷款的话: 首先,可以向周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等筹措些应急的资金,同时记得要签借条。这个借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其次,可以向借款的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银行为你延长借款期限。 最后,可以将买的房子进行转让与出售,用转让或出售的房子所筹得的资金偿还贷款。前提是必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后,方可用此方法。在转让或卖掉房子后,还款是义务将由新的购买方继续履行。这种方法要比通过银行拍卖或者诉讼的方式,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另外,经济损失也会少出很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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