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因输血引起的丙肝医疗纠纷?
释义
    输血感染丙肝是近几年临床上的多发事件,其争执的焦点是:输入到患者体内的血液是否存在丙肝病毒,输血同感染丙肝病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上争执的焦点是:血液是否属于产品,输血同感染丙肝病毒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理论来确定,还是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来确认,因果关系谁来举证。而医院有关方面则强调,输血感染丙肝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目前,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上述问题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的发病规律视输血质量而异。从控制血液质量方面来说,即便医学输血保证血液的抗HCV阴性,转氨酶正常,但由于检测手段的局限性和变异病毒株的因素仍有一部分正常血液输入人体,一段时间后发生丙型肝炎,关于此情况有报告报道因输血后感染丙型肝炎的发生率为7%。
    一般来说,输入丙肝病毒携带者的血液后血液中抗HCV抗体的产生和丙型肝炎的发病均有一个过程,医学理论认为是15~150天,也就是说,抗体出现的时间变化较大,有许多患者抗体出现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有的是2个月,甚至晚于临床症状出现的时间。关于这一潜伏期的理论值,仅仅是一个临床观察的统计结果,不是绝对指标,要根据实际临床病案中临床个体的差异而定。
    由于所接受的血液本身就带有抗HCV抗体和丙型肝炎病毒,因此在输血后立刻检测被输血者的血液检验结果中可能检测到抗HCV抗体,因为此抗体可能来源于供血者的血液。由于目前患者的输血病历缺乏输血单,导致无法确认其所输血液的来源和确定血液质量,因此尚无法排除本次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的可能性。
    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首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及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主要表现为以下行为:
    (1)血站、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液、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
    (2)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检测的。
    (3)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投料生产前未对原料血浆进行复检,或者使用没有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复检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生产的。
    (4)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液、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血液、血浆向有关单位供应的,或者将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出厂的。
    (5)没有对其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或者让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和体表有伤口者从事采供血、成份血制备、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等岗位的工作。
    其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6)血站(库)、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者、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血液、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或者无《供血证》、《供血浆证》者的血液、血浆的。
    (7)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液、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液、血浆的。
    (8)单采血浆站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9)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
    (10)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11)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血浆的。
    (12)单采血浆站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5:2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