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当 二、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哪些 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有: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 不当得利 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 无因管理 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 三、不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吗 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了,可是,如果是针对继承人自己的债务的话,因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放弃继承权的决定是无效的。决定放弃继承权的,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的意思表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