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
释义 | 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实践中,部分劳动者迫于生活压力或其他因素,自愿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购买社保,以换取一定数额的工资收入。本案判决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生育医疗费,既体现了我国社保制度的强制性,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经济压力,同时亦增强用人单位自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意识。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是无效的。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社保问题有疑问或需要沟通,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了解相关政策:员工可以先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保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员工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公司的社保政策和操作流程,以及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 3. 提出问题和建议:如果员工对公司的社保政策或操作有疑问或建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社保问题涉及到违法或侵权行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员工与公司就社保问题进行沟通时,应该理性、客观、耐心,尊重彼此的权益和义务,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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