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
释义 | 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 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 一、公司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不能。很多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幌子辞退员工,但其实根本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合法辞退员工有以下几个要件:用人单位应当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对劳动者进行告知和明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当进行具体的员工考核,明确员工的各项工作指标。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必须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做出。一旦超过了试用期,企业不能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如何减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么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什么证据证明?除非是碰到学历造假、经验造假的一类,而工作表现上的内容很难进行鉴定。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公司之前做好很多的补漏工作。比如员工是否知晓这些规章制度?如何证明员工知晓这些规章制度?另外,什么才算严重违反?如何对违反程度进行界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什么样的损失才算是重大呢?一万、十万还是百万。这种模糊的定义大大增加了操作的难度。还有,如何证明有损失?有些损失是算不出具体数据的,比如该如何计算品牌的影响度受损呢?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这一条看似简单,但假如当事人死活不承认,企业也很难寻找到有力证据。比如我遇到的这么一个案例:公司的设计人员利用公司电脑,对外拦截私活进行设计,严重拖延了本职工作的进展。企业以在外兼职为由将其辞退,但最后企业却被他反咬一口。这位牛人说自己根本没有进行兼职,企业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索要两倍的经济赔偿。最后,公司所出具的电脑资料因证据力度不强而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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