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确实可以进行债务重组,但在实践中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进行债务重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破产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完成对外债务的清偿。其中,重整是企业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并提交法院审核的一种程序。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应当是可以维持经营但暂时遇到债务困难的企业,且无法通过短期措施解决债务问题,同时需要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为前提。 法律依据: 1.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债务重组中应当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为前提。 2.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申请债务重组前,应当是可以维持经营的但因暂时遇到困难而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无法通过短期措施解决债务问题。 3.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在重整过程中,债务人需要制定并履行债务重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