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是债权消灭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有财产担保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通过担保物或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其他无特定财产优先权的债权人需按法定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相关方,并进行公告。债务人变为破产人,其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为,使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下的债权消灭与法律依据探析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通过清算资产来偿还债权人的一种程序。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消灭是指债务人的债权被清算程序所消灭,债权人失去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利。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法,债权人在破产清算中按照法定顺序分配清算资产,但无法清偿的债权将被消灭。具体的法律依据还包括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破产清算程序下的债权消灭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效果,旨在实现公平公正的债务清偿,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结语 破产宣告对债权的效力不同,有财产担保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优先获得清偿;无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须依法定程序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需及时通知债务人、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已知债权人。债务人变为破产人,其财产称为破产财产,法院对破产申请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是一种通过清算资产偿还债权人的程序,债权消灭是指债务人的债权在清算过程中被消灭,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这一程序旨在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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