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外人执行异义之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
释义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的权利提起的诉讼,可阻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天内审查,理由成立则中止执行,不成立则驳回。对裁定不服可提起诉讼。时间十分重要,若撤诉后再起诉,必须在15天内提起,否则失去诉讼权。 法律分析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此类案件,不能一概而论,“十五天”时间节点非常重要,若撤诉后再次起诉,只要在法律规定十五天内,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但这“十五天”并不能适用延长、中断的规定,时间经过则丧失对执行裁定的诉讼权。 拓展延伸 案外人执行异议后是否存在再次起诉的法律途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后,如果异议未被法院采纳,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起诉的。执行异议是一种特殊的程序,用于解决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如果案外人对法院的异议决定不满,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请复议等法律途径进行争议解决。然而,针对执行异议本身再次起诉的法律途径并不明确,因此案外人在执行异议后应当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结语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特殊程序,用于解决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后,如果异议未被法院采纳,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起诉的。在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应当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综合分析判断。对于此类案件,时间节点非常重要,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采取适当措施,将丧失对执行裁定的诉讼权。因此,案外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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