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的划拨土地房屋怎么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一、土地转让金是由哪一方支付 土地转让金由开发商或者其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人。受让人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土地转让金,方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是怎么认定呢 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 1、未经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视为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视为合同有效; 2、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