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不赡养老人还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1、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法定的继承权; 2、若立遗嘱的话,可以自由分配,至于分配给那些人或哪个人,按什么比例分配,每个人分多少等等,都是被继承人的自由和权利,不必写明原因。 一、孙子有房产继承吗 孙子一般是不享有房产继承权。但以下情况除外: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房产继承给孙子的。 2、在法定继承中,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子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的,孙子可以代位继承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公证该怎么做 遗产的继承公证在公证机构即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处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公证,也叫继承权公证,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是哪些继承人对哪些财产具有合法的继承权。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往往要求所有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均到现场并对财产分配作出明确表示,所有继承人对于遗产分配意见一致的,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如果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存在争议,公证处会建议继承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继承权归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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