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涉外合同中,选择何种交付条件更合适?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的交付条件应由合同当事方自行协商确定,一般分为FOB、CIF、CFR等不同的交货条件,每种条件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不同的规定。选择何种交付条件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考虑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海关手续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第三节:关于交付的规定,包括FOB、CIF、CFR等不同交货条件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一条:货物入境前应办理海关手续,涉及货物的交付和清关问题。 因此,在涉外合同中,选择何种交付条件更合适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