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具体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遗嘱指定的人或法定继承人。遗嘱可以以自书、代书、口头、录音或公证形式订立,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由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可以做遗嘱执行人的有遗嘱中指定的人,法定继承人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拓展延伸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及相关规定 遗嘱执行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遗嘱指定或者由法院委任,负责执行遗嘱的人。根据相关规定,一般要求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年满18周岁。此外,遗嘱执行人应当是遗嘱所涉及财产的继承人之一或者受遗赠人之一,或者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遗嘱执行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遗嘱的内容,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遗嘱执行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执行情况,并接受法院的监督。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及相关规定旨在确保遗嘱的有效执行,保护遗产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执行人的选择范围包括遗嘱指定的人和法定继承人等。公证遗嘱是最具效力的遗嘱形式,由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人完成。遗嘱执行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并与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或受遗赠人有关。其职责是忠实履行遗嘱内容,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及相关规定旨在确保遗嘱的有效执行,维护遗产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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