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间安排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期限根据不同的程序而定,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特别程序为三十日。延长审理期限需要相关批准。判决书应当在十日内发送或立即发给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法律分析 一、离婚财产分割多久就判了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合以上条款,一般时限为六个月,结批准还可延长六个月,如果仍需延长的需上级法院批准。开庭后当庭宣判的应当于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要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离婚财产分割执行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并且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延长,需要上级法院的批准。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而定期宣判的案件则要立即发给判决书。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执行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中止和中断的情况适用相关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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