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也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即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或者裁定,并且该判决或者裁定已经生效; 2、被执行人没有自愿履行判决或者裁定的义务,即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或者裁定所规定的义务; 3、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行为,即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被执行,或者有行为应当被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判决或者裁定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存在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或者行为,法院就不能进行强制执行。此外,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超出法定范围进行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