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人需要亲自完成哪些工作? |
释义 | 法律分析:承揽人应当亲自完成的工作是: (1)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2)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3)按照约定时间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4)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5)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 一、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 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 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客体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承揽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报酬;而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因此,在双务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不管有无预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权就办理的事务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 二、绿化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绿化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准。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地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三、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只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主要有:(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3)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4)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人。(5)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6)保证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验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酬金;提供材料;承担擅自解除合同的赔偿。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