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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提交:
    1、单位介绍信及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确定集体户口落户准确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以上证明材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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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