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上诉离婚的流程如何办理 |
释义 | 女方需要到男方所在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确定立案后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之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最后是法院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自签字的起诉状(两份); 5、如果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 6、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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