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交房未签字,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即使购房者已经对房屋验收完毕并且签了字,也还可以起诉开发商。比如说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实际上搬进去了,才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房屋存在其他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的。那么即使购房者已经签了字,也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并没有严重到影响居住使用的程度,那么购房者也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修复,由开发商来承担维修修复的费用。 二、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可以退房。具体如下: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修复的,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是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保修责任; 4、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买受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