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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犯罪管辖规定
释义
    军人犯罪管辖有以下规定:1、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但是退伍到地方后才发现的,由军队司法机关查清犯罪事实,移交嫌疑人所在县以上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2、现役军人参与地方犯罪集团的活动,必须由部队司法机关处理;3、退役军人退役途中在地方作案的,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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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