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公司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与鉴证无关,鉴证只是一种审查形式。无效劳动合同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欺诈、威胁等情况。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形式不合法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合法化。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没有公司的盖章有负责人签字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既没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字,又没有公司盖章,则劳动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合同未生效。 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 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结语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如果劳动合同上有用人单位的签章或负责人的签字,合同即为有效。然而,缺乏公司盖章或负责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将无效。此外,劳动合同的无效也可能因为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合同形式不合法等原因。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的鉴证并非法律要求,不能单凭鉴证与否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来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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