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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外地人起诉是在当地法院吗
释义
    法律分析: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但还需看是什么事,如果是合同,也有可能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侵权,有可能是侵权行为地。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一、民事诉讼一般管辖是怎样的?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一定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不需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达成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年以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
    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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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8: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