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养证明但在户口本上? |
释义 | 律师分析: 收养关系成立后,即使没有出生证,公安部门也应当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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