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赔偿包括:收集重婚证据的费用、起诉费用、律师费等直接物质损害赔偿。 (2)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所以因婚外情离婚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践中,因为婚外情概率的上升,还是有很多人想了解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情况。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中无辜一方精神受损的程度。可以考虑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有愤怒、恐惧、焦虑、抑郁、悲伤等情绪障碍;身体上的疾病是否是精神和情感上的伤害造成的;抑郁或恍惚是否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因为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心方面,必要时可以委托医疗单位做出相应的判断。 2.婚外情中过错方的具体出轨情节。比如,与通奸相比,重婚的过错行为更加严重,危害性更大,属于情节恶劣。但是,通奸相对来说比较轻微。 3.婚外情中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婚外伴侣和第三者的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了无辜伴侣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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