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线教育平台故意误导学生,是否构成欺诈? |
释义 | 法律分析:欺诈行为需满足三个条件:主观故意、虚假事实、误导受害人。若教育平台故意误导学生,虚构事实并导致学生受损,可构成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骗取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他人,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不得采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因此,若在线教育平台故意误导学生,虚构事实并导致学生受损,属于欺诈行为,受害学生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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